| 严重污染当地环境的龙潭、江丰等5家土法炼钒厂10月底已被全部关停。昨日记者获悉,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环保局已对5家炼钒企业分别下达了处罚通知书,最高处罚金额达到10万元。
据悉,土法炼钒由于污染严重、难以治理,作为落后的生产工艺早已被国家明令禁止。但是,由于市场价格涨幅较大,极少数投资者为了谋取暴利,铤而走险,隐蔽建厂生产。今年1月以来,来自湖南湘西州以及我市秀山的钒矿业主在酉阳的龙潭镇、南腰界乡、板溪乡、江丰乡等地兴建了5家炼钒厂,由于未采取任何有效环保措施,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中含有大量的氯化氢、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,导致厂区周围群众呼吸困难、出现树木枯死、农作物颗粒无收现象。
酉阳环保局在接到群众投诉后,对5家炼钒厂进行了重点检查,发现5家企业在未经任何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,属于违法建设的生产项目,当即要求5家企业立即停止建设和生产。6月底,酉阳自治县县政府下发了《禁止在我县境内进行土法炼钒的紧急通知》,要求5家炼钒厂立即停止建设和生产,自行拆除设备。
8月底,县环保局在复查时发现5家企业仍在顶风生产。为此,县政府召开专题工作会,要求制钒企业立即自行关停,并决定今后县有关部门不得对一切土法炼钒办理任何手续。
10月底,县政府组织环保、国土、公安、经贸、水利和电力等部门联合执法,对其中仍在建设或生产的3家企业实施了强制关停。(记者 王晓军 实习生 杨林爽) |